广东弘茂林业投资者维权联络处广州之行工作报告(六)
之后,由钟警官带领我们前往广州公安局天河分局经侦大队,由余大队长接待,余大队长开门见山说,目前区、市政法委和市局都对这个案件非常重视,我们压力也很大,一直在努力办案,今天我们又收到局领导的指示,是合法财产的就一定返还,我们一定尽快办理,有这么多投资者委托了律师是个好事,我们也需要你们的配合,①我们一直在努力办案,希望投资者要理解,律师要稳住投资者;②尽快把委托人名单统计一下给我们提供,以便核对返还;③有部分投资者已经收回款项,请核实后,将委托人中已经收到款项的人员名单提供给我们,这也是为了投资者的整体利益,以后有什么情况我们会给律师直接联系。两位律师表示支持理解公安部门的工作,一定予以配合,以维护林业投资者的整体利益,并希望公安部门加大追缴力度,追缴其他林权证和弘茂公司资产,对于实在无法追缴的林权证,只要公安部门出具材料证明林权证原件无法追回的,贺州林业部门将配合予以办理采伐手续。余大队长表示,会积极和林业部门协调处理,需要的材料我们会协助办理。
工作总结:经过广州公安部门前往广西林业部门调查了解情况,消除了公安部门对林权证合法性的质疑,暂时不能返还的原因是出于案件侦查和保护更多投资者的整体利益,查清后会及时予以返还,至此,返还林权证倒计时开始计数,近日,将统计相关投资者名单,配合警方办理案件,对于林业厅的态度,孟彦武律师正在和林业厅联系沟通。另外,没有报案的投资者,如果在深圳请尽快到罗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找涂警官报案,如果是外地的投资者仍没有报案,之前又没有将未报案的情况通知孟律师的,请尽快通知。对于先前已经收到全部或部分林木款的投资者,请向孟彦武律师告知。
广东弘茂林业投资者维权联络处
201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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