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法院法官用QQ调解一桩离婚案

发表时间:2010年08月19日 阅读:4105
    8月15日,河南省焦作山阳区人民法院利用QQ网络,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这是该院首次利用网络技术,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所调解的第一起案件。

    原告王清诉称与妻子丽娟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一直分居。2007年丽娟离家到深圳打工,一直未归。夫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丽娟的婚姻关系。

    山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及时和丽娟取得电话联系,听取了丽娟对本案的意见,并得知丽娟工作繁忙,单位请不到假,而且来往路费较贵,无力承担等诸多困难。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承办法官征求双方意见,选择利用网络QQ的方式对本案进行调解。

    8月15日15时许,双方当事人终于心平静气地坐在电脑前,在法官的调解下,不到一个小时就达成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后,承办法官及时将调解笔录用传真发给丽娟阅读,由丽娟签字后传回,并在第一时间制作了调解文书,邮寄送达丽娟。至此,本案从立案到达成调解协议只用了两天时间,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双方当事人对这种办案方式也非常满意。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