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商户武汉卖山寨机被拘役四个月零十天

发表时间:2010年08月19日 阅读:4152

  卖山寨机,要关4个月!深圳商户肖某与幸某分别销售160台“OPPO”手机和190台“BBK”手机给武汉客户,被武汉公安缉拿归案,并相继被法院判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其中肖某被判拘役4个月零10天。

  据查,今年1月7日和1月8日,武汉两市民分别从深圳某手机批发市场内肖某与幸某处订购了两批手机,一批是160台“OPPO”牌T5型手机,一批是190台“BBK”牌手机,两批货均价值5.23万元。手机托运至武汉后,即被送至品牌相应的生产厂家鉴定,显示是假冒品牌手机,即常说的“山寨机”。随后,品牌商报案,武汉硚口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深圳将幸某与肖某抓获。

  据查,38岁的女子幸某在深圳某手机批发市场租了柜台销售手机,而男子肖某则为某科技公司经理。

  法院认为,“BBK”、“OPPO”商标是相关权利人的注册商标,幸某、肖某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但为达牟利目的而予以销售,侵犯了国家商标保护制度和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且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判决肖某拘役4个月零10天,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幸某罚金5万元,两批山寨机均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