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律师伪造证据帮嫌疑人脱罪 获刑1年半

发表时间:2008年04月02日 阅读:1702
      女律师薛某被检方指控为帮助犯罪嫌疑人陈某洗脱强奸罪,引诱年幼的被害人小多(化名)作虚假陈述,并伙同陈某的继父伪造证据。虽然在开庭时薛某及其辩护律师均否认检方的指控,但今天(7日)上午,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仍认定薛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陈某的继父也因帮助伪造证据
被判处1年缓刑。

 

    31 岁的薛某是北京某律所的一名律师。2006年,薛某受委托为被告人陈某涉嫌强奸一案进行辩护。法院经审理查明,为了使陈某逃避法律制裁,2006年11月 17日,薛某在海淀区看守所外引诱被害人小多书写了其与陈某互不知道对方年龄的虚假材料,并将该材料递交给陈某案件的承办民警。在薛某的提议下,陈某的继父以及弟弟(另案起诉)在朝阳区奶子房附近伪造了小多案发时年龄超过14周岁的身份证。后薛某将伪造的身份证递交给了承办陈某一案的检察官。据薛某的代理律师称,这是薛某成为律师后接手的第一起刑事案件。(记者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