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因诈骗发生的婚姻法院可宣告无效

  [要旨]   假冒别人的身份与他人登记结婚,婚后借故逃走,受害人应到法院起诉离婚,还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结婚证?法院受理后,是按离婚案件进行审理,还是参照无效婚姻进行裁判?本案判决表明:假冒他人的身份进行登记结婚,违反了结婚自愿原则,属无效婚姻,应由法院宣告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   [案情]   2005年8月23日,毛某与一自称为高某的女子到浙江省江山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三 [详细资料]

深圳律师:婚姻登记瑕疵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原告陈晓艳   被告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   第三人孙立   2006年12月12日,原告陈晓艳与第三人孙立一同至被告处办理结婚登记,并提供了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及二寸合照照片。被告初审认为,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结婚登记的要求,随即受理,要求两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由于陈晓艳写字速度较慢,孙立代其填写了应由陈晓艳填写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部分内容,并代其签名。其后,被告根据两人 [详细资料]

婚姻登记行政诉前协调案件的法律思考

  一、案情   李某女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行政诉状,称:1993年,李某与男王某在溧阳民政局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至今。2006年,李某办理前往澳门探望王某的海关手续时,被海关拒绝。海关认为,李某持有的结婚证是无效的,其申请探亲理由不成立,不予办理通行证。随即,李某起诉溧某民政局,要求撤销溧某民政局发放的结婚证。   法院受到诉状后,当即委托市民政局展开诉前调解,同时积极调查案件背景。据查,1 [详细资料]

夫妻间股权转让纠纷适用婚姻法还是公司法

  这两天,宋佳的心情再度陷入到冰窖中,遭遇离婚,遭遇丈夫转移财产,遭遇一审败诉,终于又等来了二审的败诉。一年前,当宋佳被其夫李华起诉离婚时,跑到工商局查询有关情况,才得知李华在这之前一个月,把其持有的价值上千万元(占公司全部注册资本65.88%)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其弟李辉,来折抵从天而降的281万元的债权。宋佳愤而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要求宣告李华向李辉转让股份的协议无效,而等来的却是两审的驳回 [详细资料]

深圳律师:新婚姻法离婚条件是什么?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是什么?《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详细资料]

夫妻一方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案情   深圳律师:原告牟某与被告刘某于2005年11月30日签订了《房屋转主协议书》,合同约定将坐落于利川市凉雾街上的房屋以60000元价格转让给原告,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协议签字时,被告之妻在场。原告当场支付了购房的全部价款,被告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占有、使用至今。原告取得该房屋后,多次催促被告依约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被告以房屋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其妻未在转让协议上签字为 [详细资料]

是否判决离婚 财产如何分

  [案情]   1987年9 月4 日,红某、光某登记结婚。婚生男孩小全,现年22岁。红某诉称婚后两人生活习惯等各方面发生矛盾,现夫妻感情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光某辩称如果红某坚持离婚,其同意离婚。家庭财产有位于某街S 楼1 层东厅1 户,面积52.89 平方米。红某、光某双方认可该楼房价值20万元;近两年,光某在某行有存款合计人民币6 万元。法院判决红某与光某离婚;楼房归光某所有,光某给付楼房 [详细资料]

离婚后要求房屋共有 被法院判决驳回

  已经离婚的屈先生起诉其前妻米女士,要求确认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为其与米女士共同所有。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屈先生的诉讼请求。   屈先生与米女士于2000年12月登记结婚,2009年12月经法院判决离婚。2003年10月,米女士与单位签订购房合同,以成本价购买原承租的一套房屋,2004年取得产权证,登记在米女士名下。该房屋在离婚时未作处理。现屈先生起诉要求 [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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